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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金昌日报社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11】 【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金昌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文字记者2名(岗位代码DQ2014201)、摄影记者1名(岗位代码DQ2014202)。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热爱新闻事业,熟悉和掌握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新闻理论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一年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编辑、新闻摄影、报纸编辑业务工作的经历(截止2014年1月1日);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五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中有舞弊行为的;已录(聘)用未满试用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共5天。

    2、报名地点:金昌日报社办公室(金昌市金川区长春路29号)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毕业但未就业人员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和从事一年以上新闻业务工作的经历证明材料(证件)报名,并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同底照片6张。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每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知识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最后进行新闻业务素质测试。个人总成绩及分项成绩,均按百分制量化计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委托有关机构按照岗位特点分类命制。其中,文字记者岗位主要测试新闻写作、语言文字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重点为十八大以来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知识);摄影记者岗位主要测试新闻摄影和图片处理知识、新闻写作、语言文字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重点为十八大以来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应聘者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每一岗位参加新闻素质业务测试人员。

    3、新闻业务素质测试。新闻业务素质测试,主要通过模拟采访的方式进行。每一名测试人员在2小时内独立完成指定专题采访,并提交1篇新闻专访稿件(摄影记者提交1篇图片新闻稿件),进行现场量化评分。

    五、公布成绩

    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20%、新闻业务素质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并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一岗位的体检、考察对象。应聘者的综合成绩,通过金昌党建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正式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

    九、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的公告及其他有关信息,在金昌党建网、金昌日报和招聘单位发布。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期间,如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35-8319822

    金昌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5-8237608、12380

    政策咨询电话:0935-8316866、0935-8213835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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