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和雷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20名,其中,交警支队机关55名、雷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65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正式工作人员,并符合《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简表》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社部门印章)、近期同底2寸照片4张、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交通管理相关知识为主。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正式调配手续;调入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纪检组(委)对招聘工作全程指导监督。
2、招聘公告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934—8605851
市公安局纪委 0934—886822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934—8687383
市公安局 0934—8862911
附件: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简表.xls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