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4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县乡范围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我市所辖县区、乡镇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4.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勤奋敬业;
5.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行政纪律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6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白银市人民政府西区统办2号楼1310房间(白银市财政局)
3.报名材料:
(1)《白银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白银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职位的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2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或2年上文秘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5)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
4.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遴选计划将减少或取消。资格审查合格者于5月16日到白银市人社局公务员职录科(白银市人民政府西区统办3号楼1305房间)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1.根据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增强公开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遴选资格的处理。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联系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公务员职录科:0943-8250973
白银市财政局办公室:0943-8226800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43-8287918
监督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纪检组:0943-8255098
附件:
1、白银市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
2、白银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