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名额
市委办公厅机关科及科以下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公务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文秘、办公室工作经历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公务员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2日8时30分—7月26日18时。
2、报名地点:市委东三楼202房间(南滨河东路735号)。
3、报名材料:(1)《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中国兰州网站下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5)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文章3-5篇。
按照公开选调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公文写作能力及业务技能测试
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比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语言表达、应急反应、逻辑思维、人际沟通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比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不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选调
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办公厅厅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正式人选,并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举报电话:市委办公厅纪检组 0931—8473761
联系电话:0931—8425672 联系人:张僖容 左安元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