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度甘肃省人社厅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省人社厅参公事业单位共设4个招录职位,计划招录从事计算机信息及网络管理工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5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网上报名之日已正式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8、所学专业为计算机(大类)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计算机(软件)类的相关专业。
9、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仍在读尚未毕业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查阅《2013年度甘肃省人社厅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申请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3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2013年度甘肃省人社厅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等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8:00至25日16: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审定的职位条件及时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职位。2013年10月20日至10月24 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3年10月25日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20日10:00后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分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红底或蓝底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根据《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11月7 日9:00至11月24日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环节需要本人提供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 17:00 《申论》
(三)笔试地点
全体报考人员在兰州参加笔试(考点名称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携带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底前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请广大应试人员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省人社厅人事处根据应试人员报名电子信息(照片、报名登记表等),考生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复审。
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六、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按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人数1:3比例核定)。
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分理论考试和上机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卷面成绩100分,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的20%。上机操作满分100分,占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的80%。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最终考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占4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平均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4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将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办法和流程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形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十一、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由省人社厅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考生对有关诈骗信息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考生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931—8960193 8960433 8960414
监督电话:
省人社厅监察室 0931—8826098
附件: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点击打开链接
2、2013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点击打开链接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