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气信息类专业人员。
一、招聘岗位
教务处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编外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聘用条件
1.专业:电气信息类专业(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2.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专科学历)。
3.年龄:要求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在其聘期内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四、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陇东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430室)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和报名表(见附件)。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资标准
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见下表:
学历 |
职称 |
起薪标准 |
社会保险补贴 |
工资合计 |
本科生 |
副高级职称 |
2315 |
416.25 |
2731.25 |
中级职称 |
1811 |
416.25 |
2227.25 |
|
初级(试用期满) |
1673 |
416.25 |
2089.25 |
|
试用期 |
1643 |
416.25 |
2059.25 |
|
专科生 |
副高级职称 |
2315 |
416.25 |
2731.25 |
中级职称 |
1811 |
416.25 |
2227.25 |
|
初级(试用期满) |
1643 |
416.25 |
2059.25 |
|
试用期 |
1577 |
416.25 |
1993.25 |
七、签订拟聘用人员合同
根据考核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人事处与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学校事业编制,学校不接收人事档案,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暂定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需求可续聘。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陇东学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陇东学院人事处
201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