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东学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辅队伍,依据《陇东学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陇东学院发[2012]29号)文件,经学校同意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聘用岗位及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在其聘期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生配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操作,并能结合本部门及自身专业技术特点积极开展工作。
(四)有事业心、进取心,能够圆满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具体岗位列表如下:
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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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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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人数 |
聘用岗位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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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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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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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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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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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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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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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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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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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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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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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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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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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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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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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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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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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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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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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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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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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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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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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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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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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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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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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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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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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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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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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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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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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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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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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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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多媒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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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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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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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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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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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外文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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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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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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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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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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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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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3名,已从今年的毕业生中提前进行了选聘,本次人事处只审核聘用,不再接受新的报名。
三、报名(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陇东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430室)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和报名表(见附件1)。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对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标准
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见下表: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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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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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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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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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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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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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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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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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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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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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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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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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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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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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试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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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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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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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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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学院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人额定的工作量后,可享受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由二级学院从学校切块下拨的津贴中核支,学校不再单独核发。
六、签订拟聘用人员合同
根据考核结果,报请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由人事处与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学校事业编制,学校不接收人事档案,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暂定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需求可续聘。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陇东学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陇东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