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就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2011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三)应聘者所学专业和学历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各职位具体招聘条件见《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四)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2010年以来在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8:00
(二)报名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三)报名方式:
1、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报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2、报名时,2011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介绍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情况等相关信息)、身份证和自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人员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应聘者填写《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5张免冠照片,报名费100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原件,免收报名费。
四、考试
应聘教师职位的考生应进行笔试和试教,应聘其它职位的考生只进行笔试。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含1:3)。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取消或压缩该职位招聘计划,对取消或压缩的招聘职位和计划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全额退回考生报名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综合基础知识(主要以考录公务员考试内容为主),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9:00 — 11:30;
3、笔试地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点设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14日至7月17日,应聘者凭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领取准考证。
(二)试教
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相应职位参加试教的人员。
2、试教内容:应聘教师职位的试教内容为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3、试教时间和地点:参加试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试教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参加试教的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试教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试教。
(三)计分办法:
1、应聘教师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试教成绩×30%;
2、应聘其它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布成绩
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将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应聘者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由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考察前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相应学历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国家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实施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招聘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金 昌 市 纪 委(监察局): 0935-8319822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2207
金昌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