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部门、省在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管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97号)精神,现将 2013年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工种
对照甘人社通[2013]197号文件之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进行报考。整合归并工种工勤人员,按归并后新工种参加考核;取消工种工勤人员,按现从事工种或相近工种参加考核。
三、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3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四)申报技师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工勤人员,经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5年。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
1、县(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均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初审结束后分类别、分级别、分工种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6月25日前统一到州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和报名;
2、州直和省在临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于6月25日前统一到州人社局报名;
五、提供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
2、低一级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技师资格人员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5、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6、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县(市)人社局工人等级考核证书审核专用章”。
六、考核收费
考核收费按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97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及收费标准》(附件2)。
七、培训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培训(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其中:初、中、高级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技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组织人员分工种进行初、中、高级工的理论和实际操作项目以及技师的实际操作项目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技师理论考核由省人社厅于2013年9月21日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九、准考证
准考证由州人社局负责制作、打印,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发放。
十、合格人员确定
考核结束后按省厅规定的合格比例分级别、分工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人员,并将合格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工资兑现
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的机关(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从2013年1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数额内,按岗位设置的统一要求,从聘任备案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二、相关政策
(一)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军队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
(二)对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参加考核并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的工勤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
(三)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即可确定为合格。
(四)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证书》,因岗位限制未聘用人员,退休时按照本人取得的最高技术等级核定退休费,兑现相应退休待遇。
(五)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工勤技能人员,不得申报201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六)考核结束后进行资格复核时,因不符合申报条件而通过弄虚作假手段报考且确定为考核合格的人员,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无效处理。已按合格比例核定的合格人员不再递补,已缴纳的考核费不予退还。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涉及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及省在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确保顺利完成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
2、2013年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种及收费标准
4、2013年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网上报名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