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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实施2013年扶持普高毕业生就业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公

 
【发布日期:2013-05-22】 【来源: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gsgwy.org/】【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3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7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实施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招聘项目和选拔名额

    (一)2013年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招聘指标10000名,共设置6类岗位:

    1、招录34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安置80名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2、招录2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农技推广、农产品安全检测等涉农站(所)工作;

    4、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

    5、招录6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

    6、招录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

    (二)2013年全省基层服务项目招聘指标5766名(不含特岗教师),共设置5类岗位:

    1、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

    3、选拔招录266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4、选聘1800名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工作,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选聘114名大学生村官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大学生党群专干。

    5、特岗教师招聘指标未定。报名结束后,省上将根据各地各项目报名情况按比例给各市(州)分解下达招聘指标;我市将根据各县(区)报名情况将省上下达指标分解到各县(区)。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具有陇南市户籍的本市生源

    (二)报考对象为下列人员: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了登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在公办中小学连续任聘、现仍在岗、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

    6、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招考。

    (三)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1、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2、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基层社保及“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报名,共7天。

    (二)项目选择。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岗位类别,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地点: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及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毕业生在各县(区)人社局现场报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共青团甘肃省委(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十楼大厅现场报名;“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在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体育馆一楼进行现场报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省教育厅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报考者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或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生源县(区)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按照所报考职位,需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资格审核表》(附件4-10)、或《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附件3),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有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3)、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省陇南市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确定报考资格。

    3、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由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区)的文科、理科教师岗位。县(区)教育局按本人报名、学校推荐、县(区)乡(镇)审查、张榜公示等程序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甘肃省2013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11)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各县(区)教育局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区)、乡(镇)、行政村、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在报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汇总的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及“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毕业生。在生源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力资源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各级自学考试机构给予协助),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资格及专业认定等工作。其中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必须为2013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分别按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教师岗位和乡镇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5、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团省委组织实施。

    7、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考试经费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7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5号)文件规定,市、县(区)组织考务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再向报考人员收取。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的,参加两门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

    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的,参加一门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

    3、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除参加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县(区)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县(区)的面试工作。具体面试办法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执行。

    4、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报考岗位分别命题。

    (1)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6)报考基层社保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7)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三)考试时间 。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各项目统一于2013年7月13日举行考试。其中,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四)考试地点。全市统一在武都城区设一个考区组织考试,考场考点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编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由生源县(区)人社局发给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原件,两证缺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初选、体检、公示

    1、各县(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的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成绩并列人员中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全市统一采取加试方法确定拟录取人选。

    2、“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在指标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末尾成绩并列人员,全市统一采取加试方法确定拟录取人选。

    3、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县(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录用、上岗

    1、公示、体检结束后,各县(区)组织考生分别填写民生实事“资格审核表”(附件4-10)、《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附件3)各一式四份、《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上报材料包括:《甘肃省2013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11)、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并于8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2、市人社局按照招考文件规定,联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村(社区)拟录取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的同时,于8月10日前将民生实事(不包括代课教师)和“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省人社厅审批,并将进村(社区)录用人员文件上报省厅备案。

    3、各县(区)根据市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对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项目录用批准文件,组织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于9月底前安排上岗。上岗前,市人社局将《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2)、《甘肃省2013年选拔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3)、《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5)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待遇及保障

    1、报考民生实事项目的录用人员,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3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县(区),由市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4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纳入省对市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市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

    2、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的录用人员,继续按照甘人通〔2006〕59号和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规定,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所有人员于9月底以前全部到岗。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4、报考民生实事项目录用人员,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狠抓落实。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市上有关招录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九、组织领导

    2013年实施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工作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与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文化出版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区)政府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县(区)招聘录用工作。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9-823622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39-8212972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939-8212630

    市农牧局咨询电话:0939-8263135

    市文化出版局咨询电话:0939-8212098

    市旅游局咨询电话:0939-8212010

    市体育局咨询电话:0939-8212382

    市监察局咨询电话:0939-8212620   8232144


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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