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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局选调特警队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02】 【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酒泉市公安局选调特警队员公告 

    为了应对当前日益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切实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尽快组建公安特警队伍的相关要求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程序》,结合市公安局空编及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安机关选调酒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队员。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酒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队员15名。
  
    二、选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县(市、区)公安机关(含玉门油田及七里镇分局,不含省编交警、森林公安等)在编在岗民警,基层政法定向生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过硬,愿意从事公安特警工作,男性,身高1.73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5、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8:30至8月8日18:00。
  
    2、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酒泉市公安局选调特警队员报名登记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拍照后与警察证电子照片一并压缩打包通过公安OA系统内部文上传至酒泉市公安局政治部曹瀚元处。
  
    3、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职位和报名条件,由选调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2,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笔试内容为公安业务知识、政治及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体能测试
  
    按照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0米跑、4×10往返跑、立定跳远),成绩换算与各项测试指标所用时间的长短、跳远距离来确定。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五)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
  
    体能测试结束后,市选调办依据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按照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重点检查身高、视力、肝功和是否有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市选调办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对外公示7天。对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研究决定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共同负责,选调办设在市公安局。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公正,选调工作全程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和市公安局纪委监督。

  
    咨询电话:2615419    2696322
  
    监督电话:2616598    2696310

    附:酒泉市公安局选调特警队员报名登记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公安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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