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镇原职专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在职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专职教师18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4名,英语3名,历史1名,地理1名,音乐舞蹈1名,体育1名,工业类1名,科学教育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县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科级以下国家正式在职教师。
三、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心健康,关心学生,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现在岗任教的一线教师。
3、第一学历为本科,所学专业对口,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人文教育(地理方向)专业可报考地理学科,工业类包括数控技术、焊接技术、电子技术、电气技术等相关相近专业。
5、农村教育硕士未毕业的教师不允许报名参加选聘。
6、上学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连续病事假超过3个月的教师,不允许报名参加选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镇原教育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告,面向全县公开选聘。
(二)自愿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的中小学教师按照所学专业对口选择报考岗位。从镇原教育信息网下载《2014年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和《2014年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于2014年9月4日至6日持审批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4年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到县教体局人事股308室报名。完中教师必须持有任教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否则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对近年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师德方面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考试资格。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出具虚假证明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组织考试
选聘考试分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选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试地点候考。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基础知识,工业类和科学教育专业含数理化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再通知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下达指标3倍的,指标作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现场答辩等方式,分文、理科进行,测试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工业类和科学教育为高中物理教材。具体测试试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测试人员随机抽取。测试分值为100分,评委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一位测试者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测试者的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下达指标和笔试人员 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全部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测试成绩×40%。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选聘对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达不到指标2倍时,按照下达指标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
(七)考察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此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选聘人员方可上岗工作,实行一年试用期,使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任协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1、成立2014年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本次选聘工作。选聘具体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派员参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纪检办全程监督。
2、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选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质量。
3、应聘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违规违纪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需要发布的,将在镇原教育信息网站上补充公告。
附1: 2014年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A4)
附2: 2014年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A4)
镇原职专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