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陇南市2014年人才引进办法》,陇南市2014年计划引进人才180名,其中市直90名,各县(区)9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引进岗位见《陇南市201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具有主治医师、中教一级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历的留学生,且符合人才引进要求。
3、国家“985”、“211”重点大学本科生;全日制大学医学类本科生(不含三本);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教育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引进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大学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教育单位引进的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8月31日。
报名地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到市、县(区)人社局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须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自我推荐书,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陇南市201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从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一式三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报《陇南市2014年人才引进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
五、面试
在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教学类人员为说课(试讲)形式,医疗卫生类人员为现场技能测试形式。
六、笔试
在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七、考察
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从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及各用人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考察对象。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九、审批
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并结合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建议名单,报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十、公示
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在陇南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联合下发的人才引进批复文件,与引进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工资待遇
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大学本科生仍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8号)规定的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职人员按调动人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按新调入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工龄连续计算。引进人员工资从市政府审定批复发文报到之日起次月计发。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陇南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传真):0939—8213685
陇南市人社局咨询电话(传真):0939—8236221
附件:1、陇南市201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