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范围
(一)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范围
1、三支一扶
2014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2、进村(社区)
2002年及以后毕业(含2014年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且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选拔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选拔指标待省考务办下达后,根据各县(区)各岗位需求数及报名人数,市考务办在笔试前一周分解下达各县(区)。
(一)报名
1、时间:2014年5月24日至30日,共7天。
2、地点:各县(区)确定后公布。
3、办法
(1)在市考务办统一协调下,由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县(区)自考办负责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2)2002至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其中,省外院校庆阳生源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现场接受资格审查,采集信息并拍照。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项目中的一个报考,不允许兼报。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在生源县(区)报考。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庆阳生源、市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市外生源毕业生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6)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4、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2015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安置项目。
5、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毕业生,由本人于7月8日至11日在各县(区)考务办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和考场。各县(区)考务办按照招考条件要求进一步严格审核招考人员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薄(户籍证明)等资料,确保证件真实有效。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经费保障
市、县(区)组织选拔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
(二)考试
1、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3、内容及范围: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三)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分配指标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各县(区)于7月30日前将《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资格审核表》、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放弃人员情况说明等材料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因婚被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批、上岗
三支一扶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报省上备案。所有人员审批后,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各县(区)于10月底前安排上岗。
三、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
1、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省人社厅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间上述费用及管理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发放。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 号)要求,及时落实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按照甘人通〔2006〕59号和甘人通〔2006〕6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后,自愿在基层继续工作,综合考核合格者,经市人社局审批,县(区)人社局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到乡镇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进村(社区)
1、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人事档案由县(区)人社部门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对从事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1817
环 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附件:
1.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庆阳市考务办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