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省检察院数据中心管理岗位、网络管理岗位、程控机房管理岗位,共10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检察工作。
3.专业技术扎实,安全保密意识强。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条件
1.招聘专业: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通信工程等计算机类专业。
2.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表格下载:应聘人员可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http://www.jcy.gansu.gov.cn)等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3.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1楼大厅。
4.携带资料:报考者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和技能测试
通过理论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试者的技能水平。
笔试和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60%,技能测试占40%。
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理论笔试和技能测试得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考察。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设立举报电话,对反映的问题,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察合格后,与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与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并参照甘肃省劳动、人社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二)为保证公开聘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931-2369191 2369194
联 系 电 话: 0931-2369054 2369058
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