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凉工业园区选拔30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公告
2016年平凉工业园区选拔30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20。报名地点:平凉工业园区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四十里铺镇派出所对面)。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平凉工业园区选拔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计划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园区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的平凉工业园区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基层岗位、企业工作;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名额
本次计划选拔“支教、支医、支农、支企”服务生30名,其中选拔“支教、支医、支农”服务生10名,选拔“支企”服务生20名。
三、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支教、支农、支医”岗位
1.选拔条件
本次报名不再按专业分设岗位,“支教、支农、支医”做为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限专业。报考“支教、支农、支医”岗位的学生可同时参加“支企”岗位服务生选拔。
2.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20。
②报名地点:平凉工业园区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四十里铺镇派出所对面)
③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教师资格证或由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名课程的合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平凉市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个别因婚姻变化户籍迁入园区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本人结婚证、新户籍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携带以上资料代报。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相关资料进一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组织考试
①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②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在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③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3)体检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拔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体检范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及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录用公示。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体检和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平凉工业园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填写《平凉市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四份,并收取相关证件原件。
(5)培训上岗。确定录用的“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由园区党群工作部及相关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并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支企”岗位
1.选拔方式:采取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园区中小企业进行双向对接洽谈的方式进行选拔。
2.招聘会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00-下午4:00)。
3.招聘会地点:四十里铺镇清街小学。
4.参会对象:驻园区企业和2002年以后毕业的园区生源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参会企业申报:参会企业请于11月25日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招聘需求信息(按照附件3统一格式报送)到平凉工业园区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预定展位。招聘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相关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招聘岗位不得设置就业歧视性条件。
6.服务企业承诺书签订:经审核,符合本次选拔支企服务生条件的企业,签订“平凉工业园区2016年选拔支企服务生告知企业承诺书”。
7.参会企业须知:参会企业须在12月10日上午9:00前签到入场,需要展示企业形象的单位可提前自制并携带挂图、展板等广告宣传材料入场参会。
8.其他事项
参会毕业生应聘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次招聘会免收展位费和求职门票费。
参会企业应按照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下达的“支企”服务生选拔指标等额确定应聘高校毕业生。指标内确定人员,企业按规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服务生享受服务期间待遇和相关扶持政策。超出指标签约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企业承担。
2016年12月16日前,企业将指标内确定的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学籍档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平凉市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四份)报送平凉工业园区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随文上报《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录用人员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4)及其电子版。
四、经费保障
(一)“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项,费用由园区财政承担。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生活补贴中扣除缴纳。
(二)“支企”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两项。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最低2920元,其中,园区财政负担1500元,用人企业最低补贴1420元。企业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
五、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服务期间,服务生人事档案由平凉工业园区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免费管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的日常考核,园区党群工作部会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享受其他政策的依据。
(三)凡日常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生,服务单位向园区党群工作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园区党群工作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不依法为服务生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其扶持资格。
(五)“支企”服务生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园区党群工作部,停止发放生活补贴。在服务期限内,空出的指标由园区党群工作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六、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三支”服务生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服务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
联系电话:0933-8266391 平凉工业园区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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