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省庆阳市选任规划局副局长公告
2016甘肃省庆阳市选任规划局副局长公告已在甘肃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5月26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甘肃省庆阳市选任规划局副局长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任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
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二、相关待遇
1、被选任人员按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对待。
2、被选任人员可以按调动办理手续,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实行聘任,不办理调动手续。属聘任的,在庆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被选任人员除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外,按照《庆阳市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其提供100㎡左右的住房1套,工作满10年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
4、对庆阳市外的被选任人员配偶要求到本市工作的,安排相应工作。
5、对庆阳市外的被选任人员子女申请转入本市上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及建筑学专业;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优先。
2、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建筑、规划等方面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在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5、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任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任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任职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面试。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情况,由庆阳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提请庆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及任职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实行委任或聘任,不是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实行聘任。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 5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资料到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报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1107A室)
2、网上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qysrck@163.com邮箱。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需填写《甘肃省庆阳市公开选任市规划局副局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在庆阳党建网www.qydj.gov.cn下载)。
同时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本人独立完成或本人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有关城乡规划、建筑类设计作品(获奖作品)1份以上。
六、其他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0934-8215727。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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