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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招录100名基层服务人员 11月12日报名

发布:2013-04-29 20:47: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平凉市崆峒区2012年区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市人社局《关于2012年县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计划”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发〔2012〕425号)精神,现就崆峒区区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


  选拔范围为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大专(含高职)以上学历《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的崆峒区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调配,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志愿到基层从事服务工作。


  二、报考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100名,其中:


  1.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30名。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2.选拔乡镇卫生、计生工作人员5名。报考乡镇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选拔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不限专业)。


  4.选拔公安系统基层工作人员10名。不限专业,要求性别为男性。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点,下午14:30—18:00点。


  2.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资格审查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教育、卫生(计生)、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系统基层工作人员4个岗位分类分别报名。


  ⑵.报名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家庭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


  ⑶.报名时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填写《县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登记表》。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11:00时。


  2.考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凭本人身份证到崆峒区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本人准考证。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综合知识测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五、录用上岗


  1.确定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拔录用人员。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纳入录取范围。


  2.复审体检。对拟录取人员的资格和条件须进一步复审,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全国新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3.公示培训。经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审批上岗。拟录取人员须填写平凉市《县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区人社局组织进行审批录用。


  六、经费保障


  区选“三支一扶”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间待遇根据《平凉市崆峒区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区政办发〔2009〕162号)规定执行。


  七、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户档管理。服务期间,到基层从事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按省上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落户的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区人社局。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日常管理与考核。区人社局负责为到基层从事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安排服务单位。服务单位应及时为其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承担其日常管理工作。


  服务单位负责到基层从事服务工作的毕业生考核和管理工作。鼓励在服务期间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或因参加各种录用考试被录取的,由本人向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写出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服务生,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自然减员的空岗中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33-8227692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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