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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09八省联考申论最新热点系列之四

发布:2013-03-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是一句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词。它告诫人们,即便是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不平等的情况下,通过学习、接受教育,人同样可以获得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处于社会下层的弱势者因为拥有知识而摆脱了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其生存状态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但有时我们会看到,贫困地区的孩子无学可上或上不起学、农村合格教师匮乏、随父母进城打工的孩子流落在农贸市场。在城市,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再增加,由于同一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家长要向重点初中、高中交纳数万元不等的择校费。在高校,高额学费成为贫困生上学的负担,同时招生名额分配明显趋于失衡,发达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市的高考招生分数远低于其他省区。彭灿老师认为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入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造成了新的教育不公平。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十六大以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历次强调教育公平。2004年提出西部“两基”攻坚的计划,提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计划,2005年提出对农村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提出要免除学杂费,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体系,2007年提出保证农村的孩子上得起学、上好学。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对保障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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